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6月05日 15: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 15:03 |
| 预算金额 | ¥246.66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7053882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密渡桥路51-1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70538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项目名称: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项目
标的名称: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666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承担浙江省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七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工作,高质量完成在杭州的汇报演出和北京三场展演服务,包括剧本修改编排、演出人员组织、场景布置、道具设计与运输、舞台灯光、演出排练、交通食宿及宣传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66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历年延续性项目。由于《南孔》音乐剧全国巡演的执行权、核心创作数据、本土文化资源独家合作、巡演技术方案及文化推广模式均仅由衢州大花园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独占,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获取前述独占性资源与经验,必然导致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中断,且无法在短期内达到同等服务水平。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衢州大花园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相关工作。
详见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衢州大花园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26号C座衢州保利大剧院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联 系 人:金茹
联系电话:0571-87053882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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