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阳汉魏隋唐都城遗址保护中心汉魏洛阳故城大遗址保护建设用地租用和定鼎门遗址土地租用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洛阳汉魏隋唐都城遗址保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洛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9日 15:56 |
| 预算金额 | ¥5848.0068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9-65977768 |
| 采购单位 | 洛阳汉魏隋唐都城遗址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阳汉魏隋唐都城遗址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9-659891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10米洛阳市德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9-65977768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签到表.pdf |
| 附件2 | 专家论证意见3.pdf |
| 附件3 | 专家论证意见2.pdf |
| 附件4 | 专家论证意见1.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洛阳汉魏隋唐都城遗址保护中心汉魏洛阳故城大遗址保护建设用地租用和定鼎门遗址土地租用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本次采购主要为一标段为汉魏洛阳故城大遗址保护建设用地租用项目,租用范围为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龙虎滩村土地215.26亩、金村土地1305.131亩、翟泉村土地307.578亩,租用面积计1827.969亩。二标段为定鼎门遗址土地租用项目,租用范围为东至龙门大道西边界,西至从政坊游园东围墙(宁人坊西坊墙西侧水系护坡边线);南至定鼎门遗址博物馆城墙北15米,北至永通门里坊展示路,租用面积计650亩。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848006.84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汉魏故城遗址是东汉至北魏时期重要的都城遗址。2014年被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为有效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需租用遗址所占耕地建设遗址公园。鉴于遗址所在地的唯一性特点及租地费用标准明确,结合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技术指标和功能满足采购需求,确定汉魏故城遗址保护租地项目继续申报单一来源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一标段供应商名称: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人民政府;二标段供应商名称: 洛阳市洛龙区安乐街道办事处 |
| 2.地址:一标段供应商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洛白路152号;二标段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安燃燃气站向东200米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冯佳佳 | 河南嘉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徐会杰 | 河南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尚少莉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16日23时59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本公示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汉魏隋唐都城遗址保护中心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5989167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洛阳市财政局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
|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 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10米洛阳市德正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