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公证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6月11日 10: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公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1日 10:25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5888287 |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4398号市民中心3号楼608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058882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采购公证服务
标的名称:采购公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夯实公证处的工作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我区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调处质效,助推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拟对房调委日常公证服务进行单一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中涉及临安区房地产行业领域产生的纠纷案件的调解和处置,对楼盘竣备后可能存在的民工欠薪情况开展调解和处理,以及逾期交付楼盘的一系列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处置,且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为我区风险楼盘的唯一资金监管单位。
2.本项目采购中涉及不动产相关公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为临安区唯一公证机关。
鉴于以上客观理由,“采购公证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2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波
联系电话:17605888287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4398号市民中心3号楼608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800218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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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单一来源意见阐述.pdf (82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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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85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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