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集约送达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年06月11日 14: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约送达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1日 14:57 |
| 预算金额 | ¥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8010008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0100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80100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集约送达服务项目论证资料.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项目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集约送达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3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相关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送达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规定,故申请集约送达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大厦3层B区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联系电话: 8801000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杜新星
联系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A座)
联系电话: 029-89821846
六、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2026年06月11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