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铁塔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6月11日 20: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铁塔租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1日 20:13 |
| 预算金额 | ¥2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99663832 | ||
| 采购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长宁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5997501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9号诚信大厦1单元21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99663832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2026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铁塔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五家渠莲花味精二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五家渠莲花味精二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6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二
标的名称:玛纳斯东兵户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玛纳斯东兵户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5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三
标的名称:木垒三个泉子(木垒 0658)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木垒三个泉子(木垒 0658)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4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四
标的名称:奇台乌拉斯台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奇台乌拉斯台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4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五
标的名称:木垒邮政局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木垒邮政局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6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六
标的名称:吉木萨尔刘家槽子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吉木萨尔刘家槽子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5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七
标的名称:天池海西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池海西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3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八
标的名称:呼图壁维维集团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呼图壁维维集团四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5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九
标的名称:准东生活区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准东生活区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5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标项十
标的名称:石河子134团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石河子134团三类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天线挂高≥50米, 含机房租赁(放置监测主机设备)、设备用电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随着国民经济水平高速增长,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应用,昌吉州各类无线电台(站)不断增加,空中电磁环境日趋复杂,频谱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我地区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昌吉州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迫切和重要。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的建设不仅会提升我地区的无线电通信保障、监测保障、应急保障等方面服务能力,同时还肩负起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从而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推动我地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在我地区建设无线电监测站,除了考虑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对无线电使用的依赖程度外,还需要考虑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印发 <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相关内容:“建立和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我单位二类、三类、四类监测站建设需要落实共建共享工作机制,不能自行征地建站,考虑到监测站监测数据的安全可靠,在架设过程必须考虑到安全性需要,不能随意架设,必须做到架设环境的安全可靠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地配套设施”“各级基础电信企业2015年内必须完成2014年底前已实施共建共享设施的结算工作”。因此,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已于2015年11月将全部铁塔基站移交给中国铁塔,且自2015年起不再新建铁塔基站,所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目前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具有铁塔建设、营运资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昌吉州所有通信铁塔,铁塔站址覆盖昌吉州全部城区、乡镇和农村。其他单位的专业设备非该公司同意,不能借助铁塔进行任何使用和运营,此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具有站址资源和挂高资源的唯一性。同时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可以最快地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投资,具有唯一的资源优势。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具备提供整体服务的能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成立,分公司于2015年10月完成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铁塔资产移交和转移,目前在昌吉州管理运营5300余座通信铁塔基站(昌吉州地区99%通信铁塔均属于昌吉铁塔公司资产)。基于上述理由,我中心本次铁塔租赁项目所列五家渠、玛纳斯、木垒、奇台、吉木萨尔、天池海西、呼图壁、准东、石河子 134 团共计10个监测站只有铁塔公司铁塔具备挂载能力,同时对监测站监测数据的涉密性有较高的保护作用,可以保证监测站载体和数据的安全性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现经专家论证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15号66区2丘30栋1至6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汪江南
联系电话:17599750116
联系地址:昌吉市长宁路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9966383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9号诚信大厦1单元21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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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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