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市民中心场地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年06月12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市民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 18:51 |
| 预算金额 | ¥73.6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69593151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95931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市民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市民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民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3.6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从建筑面积、功能性、现有装修情况能充分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办公地点方便服务群众,重新选址搬迁费用较高,而且还要增加各项成本,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投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朝阳路东段北侧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3日至2026年06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杜轲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联系电话:6959315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董晓萌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光明路62号 联系电话:022-6959173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2026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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