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6月13日 09: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3日 09:36 |
| 预算金额 | ¥372.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8008761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80087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项目名称: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标的名称: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2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 号)规定,我省自2014年起常态化开展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年对上一学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全省年均抽检硕士学位论文2000余篇,涉及近90个一级学科;伴随硕士学位授予人数持续增长,抽检规模逐年扩大。本次计划抽检论文2600篇,实现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全覆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72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规定,每年应对上一学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组织抽检。本项目要求承接单位为国家指定的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官方机构,具备承担全国及各省(市、区)硕博学位论文抽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资质;同时须拥有覆盖全国、门类齐全、体量充足的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涵盖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包含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行业专家及海外专家,具备丰富的论文评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经验,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使用专用学位论文在线通讯评议系统,实现论文上传、随机派评、进度跟踪、结果归档、水印防泄露、专家信息保密等全流程网络化管理,保障评审效率、数据安全与业务规范性;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论文评审标准,支撑我省学位论文开展全国横向对比分析,并延续历年抽检工作模式与管理体系。
经调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是国内唯一能够全面满足本项目全部工作要求的机构,理由如下:
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为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委托承担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全国硕博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的唯一官方机构。目前全国约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个行业协会及300余家重点学位授予单位(含全部985院校、90%以上211院校)均采购其论文评议服务,无其他机构具备同等法定职能与官方资质,无法替代开展全国统一标准下的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工作。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牵头建设并运维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现有入库专家49万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4万余人、硕士生导师34万余人,专家库覆盖13个学科门类、111个一级学科、47个专业学位领域,学科覆盖面、专家体量、专业权威性均为国内独有。该中心常年承担学位授权审核、全国各级各类学位论文抽检、高校论文盲审等工作,积累了成熟的评议流程与质控经验,其他机构无法搭建同规模、同水准的专家队伍,也不具备对应的综合评议能力。
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自主研发并独家运营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https://lwss.cdgdc.edu.cn/#/login),该平台实现专家随机遴选、论文全程网络化送审、文件水印防泄露、专家信息严格保密、评审进度实时查询等功能,在安全性、智能化、规范化方面形成专有技术体系。该平台为论文抽检通讯评议专属系统,未对外授权其他单位使用,市场上无同类可兼容、可替代的专业服务平台。
4.2017-2025年,我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评审服务,该工作对完善全省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持续提升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延续工作标准、保障评审口径统一,本次拟继续采购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审服务,依托全国统一评审标准开展论文评议与横向比对,进一步夯实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推动全省研究生教育水平稳步提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实施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08761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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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8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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