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法院机关高邮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高邮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7月08日 18: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邮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
| 品目 | 邮政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机关 | ||
| 行政区域 | 高邮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 18:15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13773436789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73436789 | ||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邮市海潮东路1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734367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同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邮市大桥路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708905208 | ||
高邮市人民法院机关高邮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高邮市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高邮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最高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高院有关司法送达便民服务要求,此次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分离审判活动中的送达工作,引入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行以电子送达为主,传统的邮寄、上门送达为辅的送达方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要求集中处理。通过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实施,既可大量节约法官、书记员等审判力量,把有限的审判资源集中到案件审判工作上,又可挖掘电子送达方式高效、快捷的潜力,精细化送达工作环节、标准化操作流程,提升送达工作效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有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送达业务,不得寄送国家机关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高邮营业部
地址:高邮市武安乡政府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557132270B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同祥
联系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100号
联系电话:13773436789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李咏洁
联系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9号
联系电话:0514-8461675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同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高邮市大桥路88号
联系电话:19708905208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会商意见表.pdf
意向公开.pdf
高邮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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