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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美术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26年07月21日 18: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美术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博物馆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8:52
预算金额¥20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0572-2398098
采购单位湖州市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2588号山水清音景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2-2398098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博物馆

项目名称:湖州市美术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湖州市美术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3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2017年《湖州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2017〕14号会议精神,将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由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仁皇山景区山水清音2幢的闲置房产,用作湖州市美术馆场馆建设使用。2018年始,我馆多次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单一来源谈判的结果签订了馆舍房屋租赁项目合同,用于开设湖州市美术馆。
现该馆舍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底到期,由于该建筑原本用途为普通楼堂馆所,为使该场馆符合公共美术馆馆舍条件,开馆前投入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进行改造提升、装修设计和陈列布展,使其符合现代公共美术馆对外开放的要求。当前情况下,如再次更换美术馆馆舍场地,将导致前期2000多万投入资金的浪费和损失,以及后续选择场地的再次改造装修布展经费的追加投入,且无法保证新择场地及周边环境是否适合美术馆对外开放和美术事业建设的发展。因此,为有效发挥公共文化资金投入的延续性,降低公共文化服务成本,同时确保市民参观的便利性与公共文化场馆馆舍的固定性,现仍需向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续租该处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本项目已具备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市文化旅游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仁皇山街道仁皇山路501号9楼935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7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博物馆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72-2398098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2396781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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