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皇家遗珍——明代荆藩文物精品展(暂定名)展览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8月03日 16: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皇家遗珍——明代荆藩文物精品展(暂定名)展览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 ||
| 行政区域 | 北仑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 16:46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港博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67820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项目名称: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皇家遗珍——明代荆藩文物精品展(暂定名)展览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皇家遗珍——明代荆藩文物精品展(暂定名)展览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皇家遗珍——明代荆藩文物精品展(暂定名)展览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展品为蕲春县博物馆所有,内容策划由蕲春县博物馆主创,其拥有原创展览的单一知识产权。蕲春县博物馆可以负责展览全程沟通协调等服务工作。专家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认为可以向蕲春县博物馆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蕲春县博物馆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濒湖公园东北角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联 系 人:耶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2018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港博路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田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89383756
传 真:/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pdf (1.2 M)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