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人民医院发药机两台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招)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2026年08月28日 11: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人民医院发药机两台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招)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11:21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88559026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中兴北路5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885590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发药机两台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招)
标的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发药机两台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绍兴市人民医院发药机两台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30日两次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330600263010070000024-YH2026-06033、330600263010070000024-YH2026-06033-2),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均仅有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发药机是高精尖的设备,涉及机械、电子、计算软硬件系统、多元传感器等多种技术,具有很高的集成度和复杂性。因此该设备对保养及维修的要求极高,需要原厂服务支持。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原厂授权的中国大陆境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包括预防性保养、整机维修)、维保服务的唯一认证合格、有资质提供服务的公司。且该独家售后公司对设备性能最为了解,其工程师均为原厂专业培训考核通过,工程师团队对该设备机型拥有丰富维修经验,能够更及时、更准确地解决设备出现的问题,并且只有该售后公司的工程师获得了原厂的培训证书和资质。其在中国有备件仓库,备件充足、供应备件及时,能在最短时间将发药机设备故障解除,保证设备的开机率,将医院的经济损失降至最低。只有该独家售后公司才能提供最新软硬件的技术升级,保证设备达到最新的技术水平和服务配套的要求。为了保证发药机软硬件的正常使用,并符合售后服务配套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结合采购人上述基本实际需求情况,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无法采购到渠道正规、质量合格的零件及没有经原厂认证或授权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修公司来提供维保服务及软硬件升级。该发药机的维保服务在国内唯一供应商为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299号1幢1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
项目联系人:叶梦雯、阮建宏
项目联系方式:0575-8877669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钱国良
联系电话:0575-8855902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中兴北路5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论证报告.pdf (3.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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