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2029年度全区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2026年08月31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7—2029年度全区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7:43 |
| 预算金额 | ¥25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7718963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77189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不选择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项目名称:2027—2029年度全区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7—2029年度全区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550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2027-2029年度广西全区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服务。根据2001年至2025年机动车号牌发放情况估算,全区每年机动车号牌需求约185万副(汽车120万副,其他车型65万副),每年全区号牌制作费预算约8500万元,2027-2029年度全区号牌制作费预算约2.55亿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和机动车号牌生产供应商应符合《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根据《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第4.1条、第4.2条、第4.5条之规定精神,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拥有已备案的防伪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防伪设备,是广西区内唯一一个号牌制作中心,满足号牌在本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制作;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已经报公安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资格备案;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能够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按规定将号牌制作单位信息、防伪材料信息、防伪专用模具信息和防伪设备信息等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登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30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琪
联系电话:18907718963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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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0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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