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推广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9月03日 23: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亚太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23:10 |
| 预算金额 | ¥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90462184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9046218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亚太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标的名称:亚太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升遂昌对外宣传影响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亚太日报》原由新华社亚太总分社创办,是立足亚太、面向全球的跨国新媒体聚合平台,已构建成熟的差异化国际传播体系。丽水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亚太日报》本项对外推广合作的唯一授权执行主体,拥有使用该平台全媒体矩阵开展对外宣传的专属合作权限,相关合作资源具有专有性。选择该供应商实施本项目,能够有效保障遂昌县对外传播质量、宣传导向安全以及项目预期落地成效。综上所述,专家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丽水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金桥文苑10幢4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990462184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8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8121718
传 真:0578-8121718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亚太日报.pdf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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