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证、行驶证证芯与塑封、机动车登记证书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9月04日 18: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证、行驶证证芯与塑封、机动车登记证书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18:05 |
| 预算金额 | ¥35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华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证、行驶证证芯与塑封、机动车登记证书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证证件》行业标准的通知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0.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证、行驶证证芯与塑封、机动车登记证书采购项目于2026年07月28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2026年08月18日9点只有一家投标人上传了投标文件,投标家数不足,按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证件>行业标准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证证件>行业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机动车登记证书订购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机动车行驶证证芯和塑封套、驾驶证证芯和塑封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生产和发行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是全国唯一生产与发行机动车行驶证证芯和塑封套、驾驶证证芯和塑封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 系 人:丰先生
联系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276号
联系电话:13757970289
2.财政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9-8246873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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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pdf (98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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