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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城坝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心(渠县汉阙文化博物馆)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6年09月08日 11: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城坝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渠县城坝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心(渠县汉阙文化博物馆)
行政区域渠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1:22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茵
项目联系电话0818-7320077
采购单位渠县城坝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心(渠县汉阙文化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小溪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18-7320077
代理机构名称无
代理机构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小溪路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8-7320077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pdf

渠县城坝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心(渠县汉阙文化博物馆)城坝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渠县城坝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心(渠县汉阙文化博物馆)

项目名称:城坝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城坝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5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承担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城坝遗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规划编制单位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保护规划”。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其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专门负责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同时满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资质要求的单位极为有限,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其中最具实力和经验的机构。 2.城坝遗址的保护规划工作一直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该院先后独立承担并完成了《城坝遗址保护规划》(2018年)和《城坝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2019年)的编制工作。渠县人民政府委托该院编制完成的《城坝遗址保护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后,已成为城坝遗址保护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此次修编是在原有规划基础上的深化与完善,由原编制单位继续承担,能够确保规划理念、技术路线和数据标准的连贯性与一致性,避免因更换编制单位导致的衔接成本和信息损耗。 3.自2014年至今,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已连续十余年对城坝遗址开展系统性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发掘总面积6000余平方米,出土大量战国至六朝时期遗物5000件以上。该院在城坝遗址的考古工作涵盖了对遗址功能分区的全面厘清,以及津关遗址、竹木简牍、东周墓葬大量青铜器等重大发现。城坝遗址已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名单。这些考古成果是编制保护规划最基础、最核心的数据支撑,而上述考古资料的占有具有独占性——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目前唯一全面掌握城坝遗址地下埋藏分布、文化层堆积、遗迹保存状况等核心信息的机构。任何其他单位若承接修编工作,均需从头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不仅大幅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更难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罗茵

联系地址: 渠县渠江街道小溪路4号

联系电话: 0818-732007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渠县渠江镇工农街28号

联系电话: 0818-7219716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pdf



渠县城坝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心(渠县汉阙文化博物馆)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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