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的终止公告
2026年02月05日 10: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5日 10:44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许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7344630 | ||
| 采购单位 |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8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739734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缅桂路5号明丰小城B幢2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7344630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5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废标公告docx.docx | ||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HZC2025-G1-02152-YNYT-0053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评标完成,并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以及发出中标通知书,2025年11月24日云南厦深科技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2025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红河州财政局提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申请,则该项目作暂停处理。经红河州财政局调查核实,申请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终止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86号
联系方式:13987397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缅桂路5号明丰小城B幢23号
联系方式:18787344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1878734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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