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项目终止采购公告
2026年09月03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16:45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莫小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4191999 |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2-55110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1号(数字发展大厦1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2-419199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LBZC2026-C2-210107-YXHC
二、终止采购原因
项目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发现,原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履行评审职责,未对竞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主要材料消耗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消耗量严重不符、偏差极大、明显异常的情况开展报价合理性审查及澄清问询;对部分竞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签字未开展审查以及对部分竞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缺失单位未开展审查,上述情形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采购人已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忻城县财政局,经监督部门核实确认后,以上所述事实依据清楚。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四条第(2)点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同步发布。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9号
项目联系人:蓝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772-551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1号(数字发展大厦13楼)
项目联系人:莫小玉
项目联系方式:0772-4191999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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