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采购触控一体机(BHZC2026-J1-990178-CGZX)合同终止公告
2026年09月10日 17: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触控一体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17:21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欧呈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9-3071101 | ||
| 采购单位 | 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9-22508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一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9-307110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HZC2026-J1-990178-CGZX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触控一体机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采购人确认,本项目设备配套软件需要对接全区统一医保业务系统,终端将直接处理、采集、传输参保人员参保信息、结算记录等大量医保敏感政务数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便民服务相关技术规范GB/T45938—2025》《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便民服务设备配置参数及接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关于医保数据安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的专项监管制度要求。
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就本项目设备的数据对接、数据存储、系统准入、安全管控等关键事项,主动向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开展专项书面核实确认。经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明确答复:医保敏感业务数据严禁存储、留存于供应商自有服务器及非自治区医保合规机房;所有医保业务数据的接收、存储、传输、留存,必须纳入全区医保统一安全管控体系,严禁外溢至第三方社会服务器。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国诚宏恩(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能力、服务器资源、安全环境条件进行核实:该供应商不具备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认可的合规数据接收、存储服务器及配套安全运行环境,不满足全区医保业务数据准入、落地、存储的硬性合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本项目情况,该项目继续履行将造成医保敏感政务数据泄露重大安全隐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客观实施条件已经灭失,合同采购目标无法合规实现,采购人决定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采购人确认,本情形不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任何一方主观过错:采购阶段,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的数据安全准入的落地核查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才完成专项确认,双方均无故意过错。据此,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协商解除本项目全部合同关系,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互不主张赔偿责任。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并于9月8日签订《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本次采购终止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对照自治区医保数据安全准入、机房存储、系统对接硬性监管要求重新编制采购需求,将医保数据合规存储、系统准入条件列为实质性技术条款,重新组织项目采购,保障医保业务安全规范开展。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
联系方式:0779-2250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北路7号市直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0779-3071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呈东
电 话:0779-30711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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