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巴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巴头乡足伸村足伸屯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的合同终止公告
2026年09月11日 17: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头乡足伸村足伸屯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德保县巴头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7:36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雪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6-2988148 | ||
| 采购单位 | 德保县巴头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巴头乡巴头街 18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6-3731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第1幢13层130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6-298814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6-C2-240090-CDZX
采购项目名称:巴头乡足伸村足伸屯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经采购人核查并函询,贵州中府(建投)有限公司书面情况说明自认:本项目投标截止前,其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已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阶段提交《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隐瞒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的事实,属于投标资料不实、违规执业情形。
同时,该项目经理长期未驻案涉项目施工现场履职,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管控岗位职责,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导致项目现场管理缺位,无法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施工进度,已构成合同根本性违约。
为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规避工程建设风险、保障公共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后续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留意后续采购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保县巴头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巴头乡巴头街 18 号
联系方式:0776-373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第1幢13层1302号
联系方式:0776-2988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莹
电 话:0776-298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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