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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26日 18: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8: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岩
项目联系电话024-66765698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401093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州广场A2座2-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6765698
附件:
附件1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22 至 2022-07-29
撰写单位: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113
项目名称:2022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1,000.00
最高限价(元):711,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合同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合同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79,000.00
最高限价(元):279,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合同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均需取得农业农村部的肥料登记证或在农业农村部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投标文件的按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本项目共三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 13940109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州广场A2座2-5-1
联系方式: 024-66765698
邮箱地址: TZ20171011@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0208028000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岩
电  话: 024-667656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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