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26日 19: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 19: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6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8楼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4520.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9318986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19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28308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13楼(招标一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99318986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24XZ1ZH022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209000
最高限价(元):14064000,11795000,7950000,4800000,6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第一包:手术室设备及灯床塔、外科、麻醉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6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见附加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第二包:牙周、激光、牙体、显微镜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79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见附加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第三包:放射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见附加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第四包:牙科正压、负压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见附加
标项五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第五包:医疗边柜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见附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3.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3.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3.3所投进口设备若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原件,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网上自行下载,如出现操作问题请拨打010-86397110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8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8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196号
联系方式:0991-2830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13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18199318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哲
电 话:1819931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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