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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27日 18: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 18: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信九鼎库房-中通服供应链(办公楼二楼212办公室)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6: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预算金额¥9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一铭
项目联系电话18199319123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3号卫星大厦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3784931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电信九鼎库房-中通服供应链(办公楼2楼212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9319123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信九鼎库房-中通服供应链(办公楼二楼212办公室)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922号-001[2022]922号-0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600000

最高限价(元):6300000,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水果、蔬菜、粮油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水果、蔬菜、粮油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牛羊肉、禽肉等肉类采购、配送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及7个社区食堂牛羊肉、禽肉等肉类采购、配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及配送能力, 具有 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肉制品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
(4)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及配送能力, 具有 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信九鼎库房-中通服供应链(办公楼二楼212办公室)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91906047110910
行号:30888102918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嵩山街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3号卫星大厦3楼

联系方式:0991-3784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电信九鼎库房-中通服供应链(办公楼2楼212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18199319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一铭

电 话:181993191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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