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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0月09日 17: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09日至2022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先生、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862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20-83172166转8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常先生、罗先生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VGBRXI-F1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配送日常肉类、蔬菜及水果、粮油糖及面制品、食杂等主副食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和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4.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全国采购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记录”,以及列入军队采购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暂停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资格的相关企业和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结果的截图,如相关失信和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军队采购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在军队采购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2)在军队采购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3)在军队采购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采购发包秩序的;(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采购项目的;(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采购项目的;(6)将承包的全部采购项目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7)将采购项目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者采购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10)未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11)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13)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泄密问题的;(14)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7.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合同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②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购标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同时发布。

2.我公司可提供纸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20-83172166转862            

联系方式:常先生、罗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先生、罗先生

电 话:  020-83172166转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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