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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政府购买环卫和绿化市场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0月17日 14: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木乃县政府购买环卫和绿化市场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6:30
开标地点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10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项目联系电话0906-6265016
采购单位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木乃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779868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6-6265016

项目概况

吉木乃县政府购买环卫和绿化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J-ZHZB2022277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政府购买环卫和绿化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180000

最高限价(元):101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木乃县政府购买环卫和绿化市场化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冬季清(除)雪、垃圾收集运输、园林绿化管护、公共厕所管理和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及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如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④《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⑦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运营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方式:线上或线下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或者上传电子版附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木乃县

联系方式:1899779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联系方式:0906-6265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电 话:0906-626501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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