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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1月29日 15: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5: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
预算金额¥3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文、何勋
项目联系电话13999191325、13659965991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7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7819055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绿地智海大厦20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99191325、13659965991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23125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院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1套,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0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名期限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0991-781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绿地智海大厦2008室

联系方式:13999191325、13659965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文、何勋

电 话:13999191325、136599659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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