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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05日 17: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7: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6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949699
采购单位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苗老师 0755-21589999-23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牛西路1号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斐 0755-82949699

项目概况

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43-456OTC2300201

项目名称: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射频消融治疗仪

1

900,000.00

接受进口

 

注:

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单一产品采购,不设置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射频消融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注册证和所投产品在该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或包含采购人的区域)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或授权书);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5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方式:面售(或网上报名)

售价:¥6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3年0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gqsy/sbj/)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一)“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因此,深圳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     

地址:苗老师 0755-21589999-2343        

联系方式: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牛西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联系方式:张斐 0755-8294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电 话:  0755-8294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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