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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2022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燃气户内安全装置等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07日 16: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2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燃气户内安全装置等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
品目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7日 16: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0:30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预算金额¥1299.0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项目联系电话18609956702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0994333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09956702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2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燃气户内安全装置等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ZJZFCG(GK)2023-01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2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燃气户内安全装置等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990220

最高限价(元):129902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2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燃气户内安全装置等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9902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及安装14500户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报警器、切断阀、物联网燃气表等附属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方式:线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供应商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联系方式:1880994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联系方式:18609956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1860995670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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