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浦江镇2023年大治河以北区域村级河道绿化、设施养护及泵闸、水闸等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09日 17: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闵行区浦江镇2023年大治河以北区域村级河道绿化、设施养护及泵闸、水闸等养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水务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 17: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 ||
预算金额 | ¥938.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李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33882675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水务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杜公路3359弄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347965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3882675 |
项目概况
闵行区浦江镇2023年大治河以北区域村级河道绿化、设施养护及泵闸、水闸等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2-20221230-1040
项目名称:闵行区浦江镇2023年大治河以北区域村级河道绿化、设施养护及泵闸、水闸等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1222-W11802, 1222-W11803
预算金额(元): 9387000元(国库资金:9387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7312900.00元,包2-2074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江镇2023年大治河以北区域村级河道绿化、设施养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12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江镇2023年大治河以北区域村级河道绿化、设施养护
包名称:浦江镇2023年村级河道泵闸、水闸等养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74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江镇2023年村级河道泵闸、水闸等养护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公共排水泵站运行企业运行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包件二)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30日 11: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水务管理站
地 址:沈杜公路3359弄50号
联系方式:021-3479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3室
联系方式:33882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李斌
电 话:338826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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