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于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12日 18: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于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2日 18: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 ||
预算金额 | ¥613.8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泽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7820626 | ||
采购单位 | 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东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68120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市人民街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7820626 |
项目概况
于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3-006
项目名称:于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38460
最高限价(元):61384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于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384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买声光电影设备,完善中心配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库〔2022〕22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0-12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0-12月);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0-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经开标现场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方式:满足上述投标资质的投标人,携带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核对),审查合格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开户名称: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田县支行,行号:103896758211,账号:30582101040040596【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11: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递交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建建函〔2022〕13号]。请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方式缴纳。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于田县委宣传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903-6812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782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娟
电 话:0903-7820626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