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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17日 23: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 23: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3:3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建科大厦)
预算金额¥17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项目联系电话024-58619807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660882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8619807
附件:
附件1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1.30.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30 至 2022-12-07
撰写单位: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璐
  
(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500-00748
项目名称:汪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7,8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内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落实每个点位安装情况,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满足验收条件,运维服务期限从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截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需落实的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 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56608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024-58619807
邮箱地址: sczyys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10102000017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璐
电  话: 024-586198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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