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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辅助委托业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31日 15: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辅助委托业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盐池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5: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4:30
开标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 110 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娟
项目联系电话0951-8593167、 14709606164
采购单位盐池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盐池县文化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3-661191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593167、 1470960616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5007

项目编号: ZYXH-ZC-2022010

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辅助委托业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辅助委托业务项目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审判辅助委托业务,具体详见服务技术要求 1050000.00 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服装费、差旅费及加班费等。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后对档案文件质保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1-31 00:00:00 至 2023-02-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2-21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 110 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4: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网易163邮箱:ZYXHXMGL)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及招标文件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
       地    址: 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 0953-6611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 0951-8593167、 14709606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关向燕
       电话: 0953-661191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玉娟
       电话: 0951-8593167、 1470960616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报名回执单.pdf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审判辅助委托业务项目.pdf

代理机构 :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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