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08日 19: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地区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19: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 (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1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 ||
预算金额 | ¥538.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红 周宣 朱文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8-5885138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解放南路2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8-23058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8-5885138 |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 (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ZFCG(GK)2023-03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386970
最高限价(元):53869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3869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喀什地区智能粮库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粮库业务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智能安防、粮情测控系统、机房系统、地区粮食调度监管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所有软、硬件设施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 (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 (ccgp-xinjiang.gov.cn)见此项目公告附件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261号
联系方式:0998-2305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8-5885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红 周宣 朱文财
电 话:0998-588513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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