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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13日 12: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晋江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2: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00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预算金额¥137.6046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康
项目联系电话15860915121
采购单位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晋江市长兴路7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5-8266811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158号央街商务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康 15860915121
附件:
附件1投标报名登记表--集英.docx

项目概况

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YPM2022021

项目名称: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137.60468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6046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

1项

1376046.88

1376046.88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2包:1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17:30时止的工作时间。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到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购买招标文 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邮寄费50元。未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招标编号:FJJYPM202202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2022年313日起至2022年320日17:30时止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到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收。

8、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313日起至2022年320日17:30时止的工作时间。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到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购买招标文 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邮寄费50元。未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4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2年4415:00时(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长兴路789号                

联系方法:陈先生  0595-82668116

13、代理机构: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158号央街商务楼3楼

E-mail:jiyingpm@163.com

联系方法:小康 15860915121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银行账号:152670100100049807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宣教站(融媒体工作室)改造升级项目

1项

1376046.88

1376046.88

0

 

 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长兴路7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5-82668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集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158号央街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小康 1586091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康

电 话:  158609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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