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汇聚机房及后台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27日 21: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布尔津县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汇聚机房及后台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布尔津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 21:0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18日 12:30 | ||
| 开标地点 |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 ||
| 预算金额 | ¥2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丹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6-6286801 | ||
| 采购单位 | 布尔津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布尔津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6-65290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6-6286801 | ||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汇聚机房及后台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2023-014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汇聚机房及后台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3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布尔津县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汇聚机房及后台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汇聚机房采购及安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2: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公安局
地 址:布尔津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0906-6529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联系方式:0906-6286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丹
电 话:0906-628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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