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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运输管理处(四川天府新区地方海事处)智慧交通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5年03月03日 17: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交通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天府新区运输管理处(四川天府新区地方海事处)
行政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公告时间2025年03月03日 17: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5018.917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介、甯丹
项目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37;028-61375575转652
采购单位四川天府新区运输管理处(四川天府新区地方海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双流区天府海创园二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老师;028-6877230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37;028-61375575转652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智慧交通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21

项目名称:智慧交通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189,17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因平台字数限制,故本部分内容以【附件 3.3.2.商务要求】四川天府新区智慧交通信息化提升改造采购项目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50,189,175.00元;最高限价: 46,242,630.00元。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018825210200006456。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2010499其他终端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邮编:610000;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质保期。

收款单位:四川天府新区运输管理处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阳支行

银行账号:4402938009022144315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质保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运输管理处(四川天府新区地方海事处)

地址:双流区天府海创园二期

联系方式:谢老师;028-68772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37;028-61375575转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介、甯丹

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37;028-61375575转65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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