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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征集公告

2025年05月08日 18: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天峻县教育和科技局
行政区域青海省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8: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宝平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天峻县教育和科技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峻县新源镇新源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征集人联系人:赵宝平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411813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青海宸晖框架(服务)2025-021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主管预算单位)天峻县教育和科技局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包一3%
2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包二3%
3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包三3%
4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包四2%
5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供应商集中采购 包五3%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包一: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项2】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包二: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项3】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包三: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项4】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包四: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项5】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所有供货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包五: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5年05月07日2025年05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2、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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