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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临检中心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23日 19: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临检中心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1153.09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燕
项目联系电话1899997765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752376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盛达广场11楼11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99977650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临检中心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Y-ZCG(2025)-31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临检中心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530960

最高限价(元):5720410,676250,804160,21600,250000,3566115,49242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免疫化学发光试剂及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72041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免疫化学发光试剂及耗材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免疫试剂及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7625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免疫试剂及耗材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酶免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416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酶免试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尔茨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6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阿尔茨试剂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免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自免试剂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化学发光试剂及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6611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化学发光试剂及耗材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免疫组杂项试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9242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免疫组杂项试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原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原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7】
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9号

联系方式:0991-7523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盛达广场11楼1107室

联系方式:18999977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燕

电 话:1899997765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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