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检察文化数字展厅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9日 19: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检察文化数字展厅项目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9日 1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269089113
采购单位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9900222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聚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元2099B区北区十号楼1单元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269089113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检察文化数字展厅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Y-JMSR-2025-005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检察文化数字展厅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木萨尔县检察文化数字展厅项目一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告展板、雕刻字制作,数字设备购买等(详见货物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工并峻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 要使用CA 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 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 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 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 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 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电脑须提前配 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上传递 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8099002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聚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元2099B区北区十号楼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1926908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9269089113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