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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农业农村局隆昌市2025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20日 17: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隆昌市2025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隆昌县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2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551902456
采购单位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2-395200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89号四幢2楼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51902456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隆昌市2025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164

项目名称:隆昌市2025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7天内.

采购包2:签订合同后7天内。

采购包3:签订合同后7天内。

采购包4:签订合同后7天内。

采购包5:签订合同后7天内。

采购包6:签订合同后7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品种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材料;(2)投标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完成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品种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材料;(2)投标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完成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品种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材料;(2)投标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采购包4: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品种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材料;(2)投标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采购包5: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品种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材料;(2)投标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采购包6: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品种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材料;(2)投标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联系方式:0832-395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89号四幢2楼1号

联系方式:13551902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3551902456

四川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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