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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金花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29日 20: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花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9日 20: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567.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征
项目联系电话13309231793
采购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2312850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9231793

项目概况

金花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ZB-2025-058

项目名称:金花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7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花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花家属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7、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 号;11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 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通知-财库〔2021〕20 号;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 、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 15 号;16、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17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本项目将采取广联达辅助评审,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必须含广联达版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现场携带笔记本电脑及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现场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打开或损坏,将做废标处理。

(八)线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109时0000秒(北京时间)线下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十)本项目最高限价:

采购包 1:5456796.58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联系方式:8231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330923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征

电话:1330923179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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