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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法院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08日 18: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潼关县法院
行政区域潼关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08日 18: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小区临街高层东单元3楼)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30
开标地点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小区临街高层东单元3楼)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项目联系电话17382622486
采购单位潼关县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潼关县民生街西段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95679155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20号太和时代广场A座501-A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82622486

项目概况

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小区临街高层东单元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32

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业务技术装备、业务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备安装调试到位,确保正常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2025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小区临街高层东单元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小区临街高层东单元3楼)

开标地点: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小区临街高层东单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落实的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法院

地址:潼关县民生街西段北侧

联系方式:1779567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20号太和时代广场A座501-A104

联系方式:17382622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话:17382622486

陕西三公泽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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