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5日 19: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19: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0:30 |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26103164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7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996321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智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26103164 | ||
项目概况
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WSZB-2025-035
项目名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三方运维单位全托管站点中所有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等工作,承担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暖气费)、商品房水电路的维护维修、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产生的相应费用。接受市污染控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市控监测站点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运维时间为准,实际运维满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
法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完税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728号
联系方式:18099632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联系方式:15026103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鹏
电 话:1502610316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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