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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配备DR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配备DR设备(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密封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
项目联系电话13109886816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86532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55号万象汇N座9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09886816
附件:
附件110.16-定稿沈阳市沈北新区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配备DR设备(二次).docx
公告信息
 
沈阳市沈北新区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配备DR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16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配备DR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65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配备DR设备(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密封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 363 号文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在开标现场或场外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 363 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024-89865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55号万象汇N座905室
联系方式:13109886816
邮箱地址:lnqy2024@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520920001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
电  话:1310988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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