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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18: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8: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墨晗
项目联系电话15508840504
采购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1-67892330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17楼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08840504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1).pdf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14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1-06675-YNSS-0025

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0

最高限价(万元):80

采购需求:智能审验捺签终端26套、电子质证系统13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1)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后2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25 06:00至2025-11-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项目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和节能产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于符合规定的环保标志、节能产品给予1%价格扣除。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后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不一致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jmbs),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4.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云南省财政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投标供应商对答复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的可向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按《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有关规定进行投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受理方式:直接送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1-67892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17楼B座

联系方式:15508840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墨晗

电 话:155088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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