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5-2027年区土地储备项目过程性投资(财务)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框架协议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00: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区土地储备项目过程性投资(财务)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00: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陈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21892150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博乐路7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21892150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
征集人地址:博乐路73号
征集人联系人:俞迪
征集人联系方式:021-59539580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区土地储备项目过程性投资(财务)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310114000251028146491-14284649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上海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2025-2027年区土地储备项目过程性投资(财务)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75% | 1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参加政府采购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从事投资(财务)监理工作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 管理人员均是本单位职工、项目组人员数量及工种应满足项目工作需要、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得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