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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外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11日 10: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外包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0: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0.02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宝祥
项目联系电话0316-5551589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6-607606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 1-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551589
项目概况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外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505422001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外包采购

预算金额:28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15家社会中介机构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网址 : http://www.hebpr.cn/) 自行下载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政府采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征集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 )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征集文件。4、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5、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本级

地 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316-607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 1-1-601

联系方式:0316-5551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宝祥

电 话:0316-5551589

八、附件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评审服务外包采购-招标文件(发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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