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15: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5: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387.7174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梦溪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896636
采购单位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郎明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52801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JH25-210100-09778.doc
公告信息
 
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21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9778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420090
最高限价(元):42009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3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722000
最高限价(元):722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3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1254930
最高限价(元):125493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3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788790.1
最高限价(元):788790.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3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691364.2
最高限价(元):691364.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3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5~009包组: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须提供,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实行注册制度的医疗器械须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005包组产品序号1、2;007包组产品序号21、22、24-30、38-41、43、44、47、48;008包组产品序号9、38、39、62;009包组产品序号9-11、25-27、106、110、120、124、125、135、147、149、153、154;以上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时须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郎明街88号
联系方式:024-8685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梦溪
电  话: 024-2289663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