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法院集约编目中心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15: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法院集约编目中心服务外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5:3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6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预算金额 | ¥7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葛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3225115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695204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3225115 | ||
| 项目概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法院集约编目中心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633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法院集约编目中心服务外包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9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7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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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提供全市两级共16家法院合同期内新增案件材料精细化名称标注和归目质检服务,同时对中院本级新增案件卷宗材料进行扫描等操作服务。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项目所需的软件、硬件、耗材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服务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维护,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12个月,合同结束后完整无损交采购人。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自服务正式开始起一年。 5.4服务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解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具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适用此条款,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若为上述行业企业,可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②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类别:总体集成)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 |||||||||||
|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 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6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2.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号); 2.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按其预算金额为基数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 |||||||||||
| 联系人:王晓辉 | |||||||||||
| 联系方式:0371-6952042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 |||||||||||
| 联系人:吴晓芳、陈学彬、葛菲 |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葛菲 |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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