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22日 14: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领取交易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宁阳】不见面开标席位01
预算金额¥6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538-2931588
采购单位宁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8-5621012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8-2931588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3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82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NY-ZC-20251124-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保障资金690万元。

最高限价:690万元

采购需求: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宁阳县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承办采购。

项目服务时间: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2.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采购服务科,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38-2931588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特别提示: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医疗保障局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化街121号

项目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5621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