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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协历程展布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13: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政协历程展布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3: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 ”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812.0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强
项目联系电话18199177210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608659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712号府城花苑5层50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9177210

项目概况

新疆政协历程展布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SHZB-ZX-13

项目名称:新疆政协历程展布展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120400

最高限价(元):8119286.6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政协历程展布展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20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总建筑面积约1224㎡,共分两层展厅空间,其中一层展厅面积770平方米,另一层展厅面积454平方米(利用办公楼五层、十五层实施新疆政协历程展馆提升改造,及LED电子屏、ipad中控系统、空调新风系统全部内容的相关规划、装修设计及施工、广告设计及施工、水电暖通风空调改造设计及施工、多媒体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等(交钥匙工程),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项目的质量、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根据地方规范配合进行空调点位、消防点位考虑设计。(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70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 ·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2)须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4日2026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 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 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 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 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 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35号

联系方式:0991-460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712号府城花苑5层5023室

联系方式:18199177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181991772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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